病人私隱係讀醫其中一個好大嘅課題。
無病人同意之下,我地係幾唔會將病人嘅任何野交比第三方,包括病歷、同意書、決定權,而係呢一件案件裏面,就係血。
警察帶左一個傷者去醫院。傷者當時正係昏迷緊,但係警察堅持要攞到佢嘅血液樣本,要求姑娘幫佢抽血。之後發生嘅事就係段片講哂。
醫學倫理嘅課題我地之後再探討,但係我都想藉呢個機會同大家講,醫護人員係唔應該會將你係診症期間講嘅野向你唔同意嘅人透露。吸毒、性病等等敏感性資訊,我地一律都唔會講出去。
This is a disgusting abuse of power